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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 loklok » 2016年8月24日 23:47:46 (p#2835578)
1318 (#21646)p2835282.htm#p2835282p2835401.htm#p2835401《 論壇通用規則 》14.6 不得向任何人士、團體、事物作出沒有合理理據的批評、不禮貌之評論、言語上之為難或發出帶有歧視性質之信息
《處分、上訴及投訴板務人員》第 1.3(e) 條:板務人員在同一個或同一組相關主題只可根據《論壇通用規則》第 14.6 條作出最多兩次處分
違例者最高處分: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60 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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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會員分別在兩篇回覆批評主題發起人的作品是「改到咁假」及「垃圾」,顯然屬沒有合理理據的批評及不禮貌之評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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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klok (u#308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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